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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廣州
美麗廣州2022年4月15日至5月20日,《關于實施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告(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期間共收到反饋意見19條,其中提出具體理由或建議的5條,其他14條均表示贊同或支持。現將意見征集(見附件)和采納情況予以公布。
一、關于給一定時間再實施限行的建議
處理情況:已采納。
通告編制時,已充分考慮政策實施過程需要給予市民及企業一定的緩沖時間,故而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通行按分步實施的原則進行。第一階段擬從2023年1月1日起,每日7-24時在市中心區限制國Ⅲ柴油貨車通行;第二階段擬從2024年1月1日起,每日7-24時在市區(較市中心區大)限制國Ⅲ柴油貨車通行;第三階段擬從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區域內,全天禁止通行。《通告(征求意見稿)》已從限行時間和區域上采取分步實施的措施,到2026年1月1日全天禁止通行時,國Ⅲ標準柴油貨車絕大部分已到達強制報廢年限。
二、關于考慮運輸行業困難、參照深圳做法的建議
處理情況:部分采納。
深圳市自2018年7月1日起已開始對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實施全市范圍內(除高速公路外)每日7-24時進行單雙號限行。廣州市的《通告(征求意見稿)》對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制從時間和區域上采取分步實施的措施,限行范圍從市中心逐步擴大到市區,最后至全市;前1、2階段限行時間為7-24時,最后階段才全天禁止通行。另外,深圳市對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行政策從2018年7月1日已經開始實施,廣州市的《通告(征求意見稿)》的第一階段限行政策從2023年1月1日開始實施,開始實施時間已滯后于深圳。綜上,深圳市的限行措施實行時間更早,限行范圍更廣,限行力度更大,廣州在對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限行政策制定方面已充分考慮減小對運輸行業的影響。
三、關于只要年審合格就不應過多限制的建議
近年來,廣州市PM2.5治理取得明顯成效,臭氧和二氧化氮成為影響廣州環境空氣質量的主要因素。臭氧是二次污染物,由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在太陽光照射下反應生成。削減氮氧化物排放是持續改善廣州環境空氣質量的重要手段。
根據大氣污染物排放清單研究成果,機動車是廣州市環境空氣中氮氧化物的第一大來源,占比約48%。對比重型柴油發動機型式認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國Ⅲ柴油發動機排放限值是國Ⅳ發動機的1.43倍,是國Ⅴ發動機的2.5倍,是國Ⅵ發動機的12.5倍。換句話說,淘汰一輛國Ⅲ柴油車可為12輛國Ⅵ柴油車提供使用空間。
2020年,我市機動車保有量308萬,其中,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約8.1萬輛,約占全市機動車保有量2.7%,但經估算,其氮氧化物排放占機動車排放卻高達25%;2021年1-6月廣州市全路網車輛運行和氮氧化物排放分析結果顯示,全市路網路段平均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流量在總機動車流量中占比約2%,但其氮氧化物排放量卻占總機動車排放量的18%。2021年全市機動車排氣檢測結果顯示,國Ⅲ前柴油貨車和國Ⅲ柴油貨車的工況檢測首檢合格率均低于國Ⅳ和國Ⅴ柴油貨車的合格率。
綜上,國Ⅲ柴油貨車單車排放因子大,污染排放明顯高于國Ⅳ,年檢合格率較低,總體排放量大,對國Ⅲ柴油貨車實施限行,可有效降低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總量,促進廣州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并與國家、省2025年底前基本淘汰國Ⅲ排放標準柴油貨車的政策相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