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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廣州2025-08-02 09:00 來源:珠江環境報
本報訊 日前,東莞濱海灣新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濱海灣新區管委會)發布了《東莞濱海灣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2024年度環境管理狀況評估報告》(以下簡稱《2024年度評估報告》)。值得關注的是,與《東莞濱海灣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2023年度環境管理狀況評估報告》(以下簡稱《2023年度評估報告》)相比,《2024年度評估報告》內容大大“縮水”。《2023年度評估報告》足有92頁,而《2024年度評估報告》僅13頁,多個數據和信息均未公布。對此,濱海灣新區管委會回應稱,“本次公示內容滿足相關要求,對詳細評估報告不再進行公示。”
評估報告“縮水”
記者留意到,《2023年度評估報告》多達92頁,各項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內容非常詳細;而此次發布的《2024年度評估報告》僅有13頁,多個數據和信息“消失”。
據了解,《2024年度評估報告》包括“評估背景”“環境功能區劃”“區域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高新區環境管理現狀”“高新區環境風險管理現狀”“高新區現存問題及改進建議”6個部分。
在公眾最關注的“區域環境質量現狀調查與評價”部分,《2024年度評估報告》僅用2頁內容概述,而《2023年度評估報告》的該部分內容則多達39頁。
以“環境空氣質量現狀”為例,《2024年度評估報告》公布的內容僅有寥寥兩句:“根據2019-2023年的《東莞市生態環境狀況公報》,東莞市環境空氣質量總體呈不斷改善的變化趨勢;根據2024年大氣環境現狀補充監測數據,高新區內各個大氣補充監測點位的各項指標均未超標,滿足相應執行質量標準。”
而在《2023年度評估報告》中,關于“空氣質量的現狀調查和評價”的內容足有4頁(3頁是文字內容、1頁是大氣監測布點圖),并詳細記錄了監測站布設、監測項目、監測時間和頻次、采樣分析方法、監測結果分析與評價、環境空氣質量變化趨勢分析等內容。
此外,在去年引發熱議的“近岸海域水質現狀調查與評價”方面,《2023年度評估報告》有近4頁內容,包括近岸海域歷史監測數據分析與評價、近岸海域現狀補充監測數據分析與評價(監測點位、監測因子、評價標準、評價結果等),甚至還用了足足1頁的篇幅列出了“近岸海域海水補充監測數據統計表”和“近岸海域海水補充監測數據單因子指標統計表”;而《2024年度評估報告》對此僅用200余字簡單說明。
官方回應公示符合要求
《2024年度評估報告》內容為何“縮水”?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日前,濱海灣新區管委會回應稱,《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產業園區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通知》(粵環函〔2021〕64號)(以下簡稱《園區環境評估工作函》)指出:“產業園區管理機構應每年按環境要素對產業園區區域環境質量進行統一監測和評價,梳理產業園區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清單,以及環境風險防范應急等情況,編制年度環境管理狀況評估報告,及時公開共享,指導符合條件的入園建設項目享受簡化環評報告編制內容、降低環評等級、下放環評審批權限等環評改革措施”。
濱海灣新區管委會作為東莞濱海灣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以下簡稱濱海灣高新區)管理機構,依據《園區環境評估工作函》要求,編制《東莞濱海灣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2024年度環境管理狀況評估報告》,并參考省、市發布的環境質量公報及其他產業園區、專業園區管理機構公布的園區環境管理狀況評估報告,發布濱海灣高新區2024年度評估報告主要內容。
記者還留意到,《2024年度評估報告》未披露“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清單”內容。對此,濱海灣新區管委會回應稱,往年報告列出了濱海灣高新區內已取得環評批復企業清單及“三廢”排放情況,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已列出的企業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和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很小,實行排污登記管理,不需要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截至發布日期,濱海灣高新區內仍無納入排污許可重點管理、簡化管理的企業,因此今年評估報告公示版中未列出“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清單”相關內容。
“本次公示內容滿足相關要求,對詳細評估報告不再進行公示。”濱海灣新區管委會表示,公眾若想了解詳細內容,可根據“東莞濱海灣新區管理委員會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系統”指引,通過郵寄、線上等方式申請獲取相關信息。
(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