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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委托單位辦理驗收監測提交資料清單:
1、建設項目竣工驗收類
(一)房地產類項目
★(1)加蓋建設單位公章的書面委托書(原件1份)及辦理業務人員代理授權書(原件1份)、加蓋建設單位公章的網上審批資料上傳委托書(原件1份);
★(2)《委托任務承接表》(一式兩份,請在我站網站上自行下載);
★(3)環評報告書/表:復印件1份;
★(4)環境主管部門關于環評報告書/表的批復文件:復印件2份;
★(5)排污口規范化登記回執(復印件2份)及排污口標志分布圖(復印件2份)[市環境監察支隊辦理-環市中路311號];
★(6)加蓋建設單位公章的《環保設施情況登記表》(“三同時”):原件1份 (請在我站網站上自行下載);
★(7)建設單位提供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及證明材料并加蓋相關單位公章:原件1份;
★(8)加蓋建設單位公章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基本信息》表:原件1份(請在我站網站上自行下載);
★(9)廢污水排放如采用納管方式需要提供納管證明(排水證等)或委托污水處理廠處理的協議書或水務部門同意污水接駁的批復意見:復印件1份;
★(10)建設項目基本情況介紹:含建設項目報批、驗收、變更等歷史情況介紹、產品名稱、設計規模、設計日產量、近期實際日產量、項目環境管理措施、環保設施清單、環保機構設置及規章制度等:原件1份;
(11)工程設計和施工中的變更(或環評批復中已經發生變更項目)提供相應的報批手續和批文(如有):復印件2份;
(12)分段驗收項目需提供環保局相關批復文件(如有):復印件2份;
(13)生態恢復、綠化及植被恢復等落實情況(如有):原件1份。
(二)非房地產類項目
★(1)加蓋建設單位公章的書面委托書(原件1份)及辦理業務人員代理授權書(原件1份)、加蓋建設單位公章的網上審批資料上傳委托書(原件1份);
★(2)《委托任務承接表》(一式兩份,請在我站網站上自行下載);
★(3)環評報告書/表:復印件1份;
★(4)環境主管部門關于環評報告書/表的批復文件:復印件2份;
★(5)排污口規范化登記回執(復印件2份)及排污口標志分布圖(復印件2份)[市環境監察支隊辦理-環市中路311號];
★(6)加蓋建設單位公章的《環保設施情況登記表》(“三同時”):1份 (請在我站網站上自行下載)。;
★(7)建設單位提供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及證明材料并加蓋相關單位公章:原件1份;
★(8)加蓋建設單位公章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基本信息》表:原件1份(請在我站網站上自行下載);
★(9)建設項目基本情況介紹:含建設項目報批、驗收、變更等歷史情況介紹、產品名稱、設計規模、設計日產量、近期實際日產量、項目環境管理措施、環保設施清單、環保機構設置及規章制度等:原件1份;
(10)廢污水排放如采用納管方式需要提供納管證明(排水證等)或委托污水處理廠處理的協議書或水務部門同意污水接駁的批復意見:復印件1份;
(11)工程設計和施工中的變更(或環評批復中已經發生變更項目)提供相應的報批手續和批文(同時提供該項目實際運行情況及相應變更說明)(如有):復印件2份;
(12)分段驗收項目需提供環保局相關批復文件:復印件2份;
(13)生產工藝流程圖(標明主要產污環節,如有):原件1份;
(14)提供實際廢水工藝流程及處理工程操作說明、工程水量平衡圖、廢水流向圖以及廢水循環利用情況證明材料(如有):原件1份;
(15)工業廢物處理協議及處理方資質證明(如項目產生工業廢物須提交):復印件1份;
(16)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及相關資質(如項目產生危險廢物須提交):復印件1份
①危險廢物處理清單;
②廢棄物處理回收合同;
(17)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應急措施(如有):原件1份;
(18)環境主管部門關于試生產(試運行)的審批意見(如有):復印件2份;
(19)清運垃圾協議書(如有):復印件1份;(生活垃圾除外)
(20)廢氣設計脫硫:提供實際相關脫硫劑使用情況(如有):復印件1份;
(21)生態恢復、綠化及植被恢復、搬遷或移民工程落實情況(如有):原件1份;
(三)補測項目
★(1)加蓋建設單位公章的書面委托書及辦理業務人員代理授權書:原件1份;
★(2)《委托任務承接表》(一式兩份,請在我站網站上自行下載);
★(3)環境主管部門關于環評報告書/表的批復文件:復印件1份;
★(4)提供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及相應證明材料:原件1份。
備注:以上★標注資料為必須提供。
2、核技術應用項目驗收類
(1)加蓋建設單位公章的書面委托書(原件1份)、辦理業務人員代理授權書(原件1份)及《委托任務承接表》(一式兩份,請在我站網站上自行下載)。
(2)核技術應用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復印件1份;
(3)市環保局或區環保局對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初審意見:復印件2份;
(4)省環保廳或市環保局對項目環境登記表的審批意見:復印件2份;
(5)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預評價報告:復印件1份 [醫療機構需提交];
(6)廣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測報告:復印件1份 [醫療機構需提交];
【醫療機構有無5、6項內容,則需提供機房設計方案】
(7)核技術應用項目平面分布圖:復印件1份;
(8)核技術應用項目的規章制度:復印件1份;
(9)相關工作人員輻射防護職業培訓合格證書(復印件1份)及個人劑量檢測報告或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
(10)核技術應用項目設備臺帳:復印件1份。
注:以上提供復印件的材料須標明 “此件與原件相符 ”并加蓋公章。
二、注意事項
1、委托方可到我單位領取(或在我站網站上下載)相關表格,填寫完整并加蓋公章后帶齊上述資料后來我站辦理驗收監測手續。
2、每次申請有效期為一個月,因委托方原因未能如期監測的進行退案處理。請接到我站通知七日內來我單位確認并取回資料,逾期原則上我單位將對不保留相關資料;如無需取回資料,我站將發退案傳真件,請確認后回復傳真。
3、委托方每次提交的資料將不予退回,僅為本次申請有效資料,退案后重新監測及數據不合格補測等需重新申請監測的,請重新提交所需材料。
三、領取報告請攜帶如下資料
1、《委托監測申請及任務承接表》(客戶聯)
2、繳費回執(第二聯)
3、《現場監測人員客戶意見反饋表》
聯系人: 楊小茵 鄭絲雨 潘乃明
聯系電話:83357844 傳 真:83334315
投訴電話:83193773
地址:廣州市吉祥路9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