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匯成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環境及職業衛生檢測實驗室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2025年09月 16日至 2025年09月22日(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廣州市增城區荔湖街景觀大道北7號區政務服務中心A區,郵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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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廣東匯成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環境及職業衛生檢測實驗室建設項目 |
建設地點 | 廣東廣州增城區香山大道50號十一棟403房 |
建設單位 | 廣東匯成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廣東匯成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環境及職業衛生檢測實驗室建設項目(項目代碼:2506-440118-04-05-165320)位于廣州市增城區寧西街香山大道50號十一棟403房,主要從事職業衛生檢測、環境檢測及分析工作,年進行職業衛生檢測120000次,環境檢測10000次。項目總占地面積約為110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為1674平方米,勞動定員76人,均不在廠區內食宿,年生產251天,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時。項目總投資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0萬元。 |
環評機構 | 廣東華韜環境技術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營運期項目生活污水經預處理后,匯同實驗綜合廢水(地面清洗廢水、實驗儀器和器皿低濃度清洗廢水、實驗服清洗廢水、水浴鍋更換廢水、滅菌鍋更換廢水、超聲波清洗廢水、真空泵更換廢水、純水制備濃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永和污水處理廠處理達標后排放。外排廢水執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 (二)營運期項目產生的非甲烷總烴有組織排放執行《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中表1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廠區內非甲烷總烴無組織排放執行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中表3中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要求。 甲醇、氮氧化物、氯化氫、硫酸霧、氟化物排放執行《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及無組織排放限值(排放速率從嚴50%執行)。 二硫化碳、臭氣濃度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及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二級標準值。 (三)運營期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 (四)應對固體廢物實行分類收集、處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體廢物的處置應符合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的相關規定,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 (五)加強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工作,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措施,提高環境事故應急處理能力,保障環境安全。 |
公眾參與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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