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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廣州
美麗廣州根據耐恒(廣州)紙品有限公司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2025年10月 29日至 2025年11月04日(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香雪三路3號政務服務中心4樓B區,郵編:
聯系電話:32378001
傳 真: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耐恒(廣州)紙品有限公司擴建項目 |
建設地點 | 廣東廣州黃埔區蓮潭路7號 |
建設單位 | 耐恒(廣州)紙品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耐恒(廣州)紙品有限公司擴建項目選址廣州市黃埔區云埔街道蓮潭路7號擴建,主要從事離型紙(膜)生產,年增產離型紙(膜)產能1.3125億平方米,擴建后全廠年產離型紙(膜)3.3億平方米。項目年工作300天,每天2班,每班12小時。 |
環評機構 | 廣電計量評價咨詢(廣東)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擴建后印刷廢氣(總VOCs、非甲烷總烴、惡臭污染物)經設備密閉連接管道收集,淋膜工序產生的廢氣(非甲烷總烴、惡臭污染物)經包圍型氣罩收集,匯合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非甲烷總烴應達到《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及《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1616-2022)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較嚴值,總VOCs應達到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表2平版印刷(不以金屬、陶瓷、玻璃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第Ⅱ時段排放限值,臭氣濃度應達到《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19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后經排氣筒(氣-07)高空排放,排氣筒出口處距離地平面不低于15米。 |
公眾參與情況 | 項目受理公示期間無反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