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市嘉信達國際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2025年11月 13日至 2025年11月19日(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廣州市白云區啟德路29號聯邊公園3號樓,郵編:5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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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廣州市嘉信達國際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
建設地點 | 廣東廣州白云區鐘落潭鎮廣從九路788號2棟101房 |
建設單位 | 廣州市嘉信達國際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廣州市嘉信達國際科技有限公司建設項目(投資項目代碼:2508-440111-17-01-263713)位于廣州市白云區鐘落潭鎮廣從九路788號2棟101房,總投資2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0萬元。主要生產工序包含:切紙、印刷、釘箱、混料、注塑、質檢、絲印、破碎、機加工、除油、清洗、硅烷化、烘干、噴粉、固化、組裝等。項目預計年產紙箱400萬個,塑料瓶200噸,塑料瓶蓋50噸,塑料配件300噸,電腦機箱400萬套。 |
環評機構 | 利智華(廣州)環境治理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固化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收集至1套“水噴淋+除霧器+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TA001)處理后與燃燒機產生的廢氣由1根排氣筒(DA001,高度不低于15米)引至高空排放,噴淋水每三個月更換一次,除霧器每五年更換一次,兩級活性炭均每年更換一次,使用顆粒活性炭碘值不宜低于800mg/g,使用蜂窩活性炭碘值不宜低于650mg/g。非甲烷總烴排放執行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1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限值,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執行《關于貫徹落實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方案的實施意見》(粵環函〔2019〕1112號)國家重點區域工業爐窯治理污染物排放限值。 設置印刷、注塑密閉車間。絲印、注塑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收集至1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TA002)處理后由1根排氣筒(DA002,高度不低于15米)引至高空排放,第一級活性炭每四個月更換一次,第二級活性炭每六個月更換一次,使用顆粒活性炭碘值不宜低于800mg/g,使用蜂窩活性炭碘值不宜低于650mg/g。非甲烷總烴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中表5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和《印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41616-2022)表1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較嚴值,總VOCs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表2中的凹版印刷、凸版印刷、絲網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屬、陶瓷、玻璃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時段排放限值,臭氣濃度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1993)中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 設置密閉噴粉柜,噴粉工序產生的廢氣收集至9套“濾芯過濾器+脈沖濾筒除塵器”裝置(TA003~TA011)處理后由1根排氣筒(DA003,高度不低于15米)引至高空排放,濾芯、濾筒均每年更換一次。顆粒物排放濃度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 廠界無組織排放的總VOCs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表3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顆粒物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中二級新擴改建標準。 廠區內無組織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執行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 (二)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經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生產廢水經廠內污水處理站(采用“混凝沉淀+氣浮+水解酸化+生物接觸氧化”工藝,處理能力5噸/日)處理后與間接冷卻水經排放口(DW002)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廢水排放執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 (三)項目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類標準。 (四)各類固體廢物實行分類收集、處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油墨桶、廢油桶、廢表面處理劑包裝桶、廢活性炭、前處理池沉渣、廢水處理站污泥、廢潤滑油及火花機油、廢印版、廢含機油手套及廢抹布、廢含油墨抹布、廢UV燈、含油污泥、噴淋塔廢水等危險廢物應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相關要求設置危險廢物存儲區,并交有資質單位處理,危險廢物的運輸、轉移執行聯單管理制度。 (五)加強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工作。建立健全環境事故應急體系,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與應急措施,確保生態環境安全。 (六)加強運營期環境保護管理,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并按規定做好污染物排放的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工作。 (七)該項目建成后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如下:化學需氧量0.03噸/年、氨氮0.004噸/年、氮氧化物0.061噸/年、揮發性有機物0.593噸/年。該項目應實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所需替代指標氮氧化物0.061噸/年從廣州市科迪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產業結構升級大氣減排項目2023年核算新增減排量中劃撥,化學需氧量、氨氮、揮發性有機物應實施2倍替代,化學需氧量0.06噸/年、氨氮0.008噸/年從2021年廣州市凈水有限公司江高分公司污水處理設施新改擴建減排項目2021年核算新增減排量中劃撥,揮發性有機物1.186噸/年從廣州市再騰皮革有限公司產業結構升級大氣減排項目2021年核算新增減排量中劃撥。項目建成后再根據實際排放及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予以核定。 (八)項目建設應符合法律、法規等要求,如涉及規劃、水務、消防等其他部門許可事項的,須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
公眾參與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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