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方醫科大學校本部教學科研綜合樓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2025年12月 16日至 2025年12月22日(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廣州市白云區啟德路29號聯邊公園3號樓,郵編:510425
聯系電話:020-86179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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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南方醫科大學校本部教學科研綜合樓 |
建設地點 | 廣東廣州白云區沙太南路1023-1063號 |
建設單位 | 南方醫科大學 |
項目概況 | 南方醫科大學校本部教學科研綜合樓(投資項目代碼:2503-440111-05-01-505083)位于廣州市白云區沙太南路1023-1063號,總投資52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300萬元。主要建設內容:拆除現狀會場禮堂,新建一棟17層(地上16層,地下1層)教學科研綜合樓,其中設有實驗室。 |
環評機構 | 廣州同河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施工期廢水、生活污水應收集妥善處理,不得排入周邊地表水體。合理安排施工時序,并采用滿足國家相應噪聲標準的施工機械設備,施工期間場界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523-2011)中表1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嚴格落實揚塵防治6個100%措施,在施工工地設置硬質圍擋,采取路面硬化、砂土覆蓋、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運輸車輛密閉裝載等有效措施加強施工揚塵管控,施工期揚塵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標準。及時清運和處理各類固體廢物,做好施工棄土棄渣和建筑垃圾的處理處置。 (二)實驗室廢氣收集至4套“堿液噴淋裝置+除霧器+活性炭吸附”裝置(TA001、TA002、TA003、TA004)處理后經4根排氣筒(DA001、DA002、DA003、DA004,高度均不低于15m)引至高空排放。堿液噴淋廢水每年更換一次,除霧器每半年更換一次,活性炭均每年更換一次。有組織排放的氯化氫、硫酸霧、氮氧化物、二甲苯、甲苯、甲醇、甲醛、非甲烷總烴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氨、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 飼養間廢氣經2根排氣筒(DA005、DA006,高度均不低于15m)引至高空排放。氨、硫化氫、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 柴油發電機廢氣經1根排氣筒(DA007,高度不低于15m)引至高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 項目邊界氨、硫化氫、臭氣濃度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中二級新擴改建標準,氯化氫、硫酸霧、氮氧化物、二甲苯、甲苯、甲醇、甲醛、非甲烷總烴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 項目內無組織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表A.1廠區內VOCs無組織特別排放限值。 (三)實驗室綜合廢水經污水處理站(采用“pH調節+沉淀+臭氧消毒”工藝,處理能力:100噸/日)處理后經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網;生活污水、動物糞便沖洗廢水、動物籠具清洗廢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經排放口(DW002)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廢水排放執行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 (四)項目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2類標準。 (五)各類固體廢物實行分類收集、處置。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應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20)要求進行管理;產生的實驗室廢物、廢活性炭、噴淋廢液、廢除霧器、實驗動物尸體及組織、動物排泄物及墊料等危險廢物應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相關要求設置危險廢物存儲區,并交有資質單位處理,危險廢物的運輸、轉移執行聯單管理制度。 (六)加強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工作。建立健全環境事故應急體系,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與應急措施,確保生態環境安全。 (七)加強運營期環境保護管理,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并按規定做好污染物排放的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工作。 (八)項目建設應符合法律、法規等要求,如涉及規劃、水務、消防等其他部門許可事項的,須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
公眾參與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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