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東沙國際商貿港水系連通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2025年12月 18日至 2025年12月24日(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廣州市荔灣區中山八路石路基59號,郵編:51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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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東沙國際商貿港水系連通項目 |
建設地點 | 廣東廣州荔灣區東沙街道東沙大道以東,環城高速以北醫藥港港灣AF060721地塊 |
建設單位 | 廣東省廣州國際醫藥港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東沙國際商貿港水系連通項目位于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東沙街道東沙大道以東,環城高速以北醫藥港港灣AF060721地塊。項目的主要任務為防洪(潮)、排澇、改善水景觀,項目包括2個子項,子項1為環湖堤岸工程,子項2為沙洛東水閘泵站建設工程。 環湖堤岸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開挖形成5.5萬平方米的水域,按200年一遇防洪(潮)標準開展長度1193m的環湖堤岸建設(堤岸頂高程4.15m),其中1068m按200年一遇設計潮位3.06m進行建設(堤頂高程4.15m),口門處堤岸頂高程由4.15m過渡至現狀地面高程3.3m,以及水電、環保等相關配套設施;內灣口門處堤岸長度125m,堤岸頂高程由4.15m過渡至地面高程3.3m。本項目涉及的開挖水域不與珠江水體連通,且不補水形成人工湖。 沙洛東水閘泵站建設工程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新建沙洛東水閘、泵站各一座,連通沙洛涌與環內湖,其中新建沙洛東閘上游連接段長62m,沙洛東閘下游連接段19m。項目按200年一遇防洪(潮)標準、20年一遇治澇標準新建沙洛東閘1座以及水閘管理用房等配套設施,閘門總凈寬10m;新建沙洛東泵站1座,泵站泵排流量為6.5m3/s,并進行金屬結構和電器設備的安裝。項目總投資25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00萬元,永久用地面積為6.6541hm2,臨時用地面積為0.371hm2。 |
環評機構 | 廣州中誠嘉譽環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嚴格控制施工范圍,優化施工布置,減少施工臨時占地,采用先進的施工工藝和設備,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結束后及時清理施工現場,進行植被恢復治理。 (二)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措施。項目施工過程產生的各類廢水禁止直接排入地表水域,施工廢水經隔油池、混凝沉淀池處理后,回用于施工場地灑水防塵、新鮮泥漿制備等,不外排;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污水經施工場區內的三級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進入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期不產生廢水。 (三)嚴格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落實《廣州市建設工程揚塵防治“6個100%”管理標準細化措施》中的“6個100%”揚塵防治等措施,施工揚塵、焊接煙塵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標準限值,施工車輛、施工機械燃油廢氣執行《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三、四階段)》(GB20891-2014)及修改單第三階段標準限值要求、《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術要求》(HJ1014-2020)及《非道路柴油移動機械排氣煙度限值及測量方法》(GB36886-2018)相關要求。運營期備用發電機尾氣經配套噴淋裝置處理后由專用管道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限值,煙氣黑度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3第二時段排放限值。 (四)項目施工期噪聲排放執行《建筑施工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25)限值要求。運營期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 (五)各類固體廢物實行分類收集、處置。施工期施工人員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廢棄土石方、廢棄泥漿及鉆屑、污泥廢渣運至廣州市余泥渣土管理處指定的棄土場處理;建筑垃圾收集后運至建筑垃圾處置場處置;廢機油、廢油渣等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應危廢資質單位轉移處理。運營期的生活垃圾、柵渣、除垢渣等固體廢棄物收集后由環衛部門定期清運;廢棄潤滑油、手套、廢包裝桶等危險廢物分類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應危廢資質單位轉移處理。 (六)加強環境風險防范管理。建立健全環境事故應急體系,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與應急措施,加強應急設備維護保養和物資更新,確保生態環境安全。 |
公眾參與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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