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州市信粵智造產業園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對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查。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將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 2026年01月 20日至 2026年01月26日(5個工作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廣州市白云區啟德路29號聯邊公園3號樓,郵編:51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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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及有關利害關系人可對我局擬作出的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廣州市信粵智造產業園建設項目 |
建設地點 | 廣東廣州白云區龍歸街道未來產業創新核心區AB1207013-2地塊 |
建設單位 | 廣州信粵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廣州市信粵智造產業園建設項目(投資項目代碼:2504-440111-04-01-653464)位于廣州市白云區龍歸街道未來產業創新核心區AB1207013-2地塊,總投資23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00萬元。主要生產工藝包含:投料、混合、研磨、分裝等。項目預計年產有機硅新材料10000噸(其中納米硅酮汽車密封膠4500噸、高壓裸線絕緣材料500噸、有機硅耐候密封膠2000噸、有機硅納米防水涂料1500噸、高分子納米絕緣材料1200噸、納米長效防污閃材料300噸)、汽車養護油600噸及實驗480批次。 |
環評機構 | 廣州藍碧環境科學工程顧問有限公司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一)加強施工期環境管理。施工期廢水、生活污水應收集妥善處理,不得排入周邊地表水體。合理安排施工時序,并采用滿足國家相應噪聲標準的施工機械設備,施工期間場界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523-2011)中表1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嚴格落實揚塵防治6個100%措施,在施工工地設置硬質圍擋,采取路面硬化、砂土覆蓋、灑水抑塵、沖洗地面和車輛、運輸車輛密閉裝載等有效措施加強施工揚塵管控,施工期揚塵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標準。及時清運和處理各類固體廢物,做好施工棄土棄渣和建筑垃圾的處理處置。 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嚴格控制施工范圍,優化施工布置,減少施工臨時占地。施工結束后及時清理施工現場,進行生態環境恢復治理。禁止在生態保護紅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環境敏感區范圍內設置棄土棄渣場、施工營地、材料堆放場等設施。 (二)混合、研磨工序產生的廢氣收集至1套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TA001)處理后由1根排氣筒(DA001,高度不低于15米)引至高空排放。兩級活性炭均每月更換一次,使用顆粒活性炭碘值不宜低于800mg/g,使用蜂窩活性炭碘值不宜低于650mg/g。有組織排放的非甲烷總烴、TVOC執行《涂料、油墨及膠粘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7824-2019)中表2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表2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值。 投料工序產生的廢氣收集至1套布袋除塵器裝置(TA002)處理后由1根排氣筒(DA002,高度不低于15米)引至高空排放。布袋每年更換一次。有組織排放的顆粒物執行《涂料、油墨及膠粘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7824-2019)中表2中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食堂油煙收集至油煙凈化器(TA003)處理后由1根排氣筒(DA003)引至高空排放,油煙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 18483-2001)中排放限值。 備用發電機尾氣引至高空排放(DA004,高度不低于15米)。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 廠界顆粒物執行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表1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中二級新擴改建標準。 廠區內無組織排放的揮發性有機物執行廣東省《固定污染源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排放標準》(DB44/2367-2022)表3廠區內VOCs無組織排放限值。 (三)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后與間接冷卻水經排放口(DW001)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廢水排放執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 (四)項目噪聲排放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 (五)各類固體廢物實行分類收集、處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應按《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20)要求進行管理;產生的廢原料桶、廢柴油桶、殘渣、廢油、檢測廢品、實驗廢品、實驗殘渣、廢抹布及手套、廢布袋、廢活性炭等危險廢物應根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要求進行管理,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危險廢物的運輸、轉移執行聯單管理制度。 (六)加強環境風險防范和應急工作。建立健全環境事故應急體系,落實各項環境風險防范與應急措施,確保生態環境安全。 (七)加強運營期環境保護管理,確保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并按規定做好污染物排放的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工作。 (八)該項目建成后新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如下:揮發性有機物1.8934噸/年。該項目應實施揮發性有機物2倍替代,所需替代指標揮發性有機物3.7868噸/年從廣州匯華包裝有限公司產業結構升級大氣減排項目2021年核算新增減排量中劃撥。項目建成后再根據實際排放及污染物總量控制要求予以核定。 (九)項目建設應符合法律、法規等要求,如涉及規劃、水務、消防等其他部門許可事項的,須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
公眾參與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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