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號
微博
粵商通
機器人
美麗廣州
美麗廣州2025-10-24 10:25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
“原本以為要被罰2萬元,沒想到執法部門給了整改機會。現在噪聲達標了,街坊滿意了,生意也能安心做了!”近日,廣州市荔灣區某餐館負責人向市生態環境局荔灣分局執法人員連連道謝。這溫情一幕的背后,是荔灣分局推行執法“觀察期”制度、助力優化營商環境的又一生動實踐。
前期,荔灣分局執法人員會同荔灣環境監測站根據群眾投訴,對位于荔灣區周門南路的某餐館開展噪聲監測。結果顯示,該餐館二樓西南角設備房邊界外1米處,晝間噪聲排放值達64分貝,超出《社會生活噪聲排放標準》晝間噪聲限值(60分貝),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依法可處罰2萬元。
處罰不是目的,教育整改才是正解。執法人員在核查中發現,該餐館屬于小微企業,經營規模小、抗風險能力較弱,符合適用執法“觀察期”情形。于是,荔灣分局啟用執法“觀察期”制度,向餐館送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其在兩周內完成整改,確保噪聲達標排放,并對整改措施提出指導意見。
接到整改通知后,餐館迅速行動,委托專業人員對位于二樓的兩臺風機采取措施,投入資金為其中一臺風機加裝隔聲罩,并在出風口加裝消聲彎頭,同時停用另一臺非必要風機,從源頭控制噪聲產生。經執法人員現場復查,并再次委托監測站進行噪聲監測,結果顯示涉事點位晝間噪聲已達標排放,周邊群眾表示餐館噪聲影響已消除。
鑒于該餐館在執法“觀察期”內主動配合,及時整改,違法行為輕微且未造成危害后果,荔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相關規定,經集體研究決定對其不予行政處罰。
為推進包容審慎監管,荔灣分局出臺《落實執法“觀察期”制度實施辦法》,針對輕微違法的自然人、個體工商戶、中小微企業等主體,給予適度容錯空間。今年以來,已依法對17宗輕微違法案件不予處罰,免罰金額累計達125.5萬元,既守住了生態環境底線,又有效緩解了企業經營壓力,為轄區營商環境優化注入了“環保溫度”。
下一步,荔灣分局將繼續深化執法“觀察期”制度,堅持寬嚴相濟的執法理念,在嚴格監管的同時,為企業發展提供更優質的服務,助力轄區經濟社會與生態環境協同發展。

圖:群眾向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荔灣分局贈送錦旗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荔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