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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環辦〔2021〕50號
局各處室,各分局,監測站,各直屬單位:
根據《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等規定,我局組織對納入2020年度廣州市環境信用評價范圍的1945家企業進行評價。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評定情況
經評定,1945家企業中,“環保誠信企業”(綠牌企業)117家,“環保良好企業”(藍牌企業)1183家,“環保警示企業”(黃牌企業)154家,“環保不良企業”(紅牌企業)87家,因關閉、搬遷、轉型、停產半年以上等原因不評定等級企業404家,具體評價結果見附件。
二、結果推送
根據原《廣州市環境保護局 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廣州市金融工作局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營業管理部關于印發廣州市關于對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生產經營者開展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穗環〔2018〕198號,以下簡稱《備忘錄》)要求,評價結果將推送至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廣州市政府信息共享平臺,并在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網站、“信用廣州”網站等向社會公布。
三、相關要求
請各單位按照規定切實加強企業環境信用分級分類管理,主動幫扶紅牌、黃牌企業開展環境信用修復,引導其按照《廣州市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修復指引(試行)》(搜索方式:廣州市生態環境局網站首頁--通知公告文件--廣州市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修復指引),在廣州市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管理系統提交信用修復申請、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進行修復。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
2021年6月4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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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執法監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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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生態環境局辦公室 2021年6月7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