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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關法規要求,現對2013年廣州復大醫療股份有限公司復大腫瘤醫院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核定結果進行公示。 一、公示時間:2013年10月21日-10月27日(七天) 二、公示內容 關于年限方面,原則同意核發該單位為期三年的排污許可證,即2013年01月0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關于廢水方面,該單位產生的廢水經預處理后排至獵德污水處理廠處理,按照審批文件有關要求,核定該單位廢水排放執行《醫療機構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中“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預處理標準;全院廢水排放總量不超過9萬噸/年。 關于廢氣方面,按照審批文件有關要求,該單位燃氣熱水鍋爐燃燒廢氣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0)A區燃氣標準,污水處理站廢氣除臭除味執行《醫療機構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466-2005)中“污水處理站周邊大氣污染物最高允許濃度”標準,食堂油煙廢氣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排放標準。 關于噪聲方面,邊界噪聲應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限值標準,晝間≤60dB(A)、夜間≤50dB(A)。 若期間該單位排污許可證載明的相關信息有改變的,應按照廣東省排污許可證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有關要求申請變更。同時,應當按照《排污許可證》的頒發月份,在以后每年同一月份內向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年審手續。 三、意見受理 公示期間,如對上述核定結果有異議,可書面向我局總量處反映。 電話:83203119 傳真:83203111 通訊地址:廣州市越秀區環市中路311號504室廣州市環保局總量處 郵政編碼:510091 廣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3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