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環境保護廳文件
粵環〔2011〕116號
關于印發《廣東省重點監控企業名單》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環保局、深圳市人居環境委、順德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
為切實加強對重點污染源的動態監督管理,滿足污染物總量減排和環境管理工作需要,我廳根據重點污染源動態調整原則和2011年廣東省重點監控企業篩選原則和方法(附件一),參照《2011年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篩選出《廣東省重點監控企業名單》,并充分征求各地市及相關部門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切實加強管理。
附件:1.2011年廣東省重點監控企業篩選原則和方法
2.廣東省重點監控企業名單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主題詞:環保 廣東省 重點監控 名單 通知
抄送: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
廣東省環境保護廳辦公室 2011年11月1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