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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廣州
美麗廣州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環境治理嚴密防控環境風險的指導意見》(環固體〔2025〕10號)要求,為進一步優化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行業布局,促進行業有序發展,引導社會資本理性投資,現發布廣州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建設投資引導性公告。
一、基本情況
根據2025年危險廢物申報數據(申報時間截至2026年2月1日),全市共申報危險廢物產生量89.42萬噸(不含醫療廢物,下同)。危險廢物安全利用處置量90.01萬噸(含利用處置上年底貯存量),其中,自行利用處置7.29萬噸,委托持證經營單位利用處置54.92萬噸,委托豁免管理單位利用處置27.80萬噸。
全市共轉移30大類危險廢物,轉移量前五的類別為HW18焚燒處置殘渣(25.20萬噸)、HW08廢礦物油與含礦物油廢物(10.67萬噸)、HW17表面處理廢物(7.40萬噸)、HW22含銅廢物(7.25萬噸)、HW09油/水、烴/水混合物或乳化液(5.81萬噸),合計56.33萬噸,占轉移總量的68.09%。
按照轉移去向統計,危險廢物市內轉移占50%,省內跨市轉移占48%,跨省轉移占2%。全市已基本形成“市內、省內委托利用處置為主,企業自行利用處置、跨省委托利用處置為輔”的危險廢物利用處置格局。
二、利用處置能力現狀
截至2026年1月,全市現有危險廢物持證利用處置單位14家,核準利用處置能力82.94萬噸/年,其中,焚燒處置能力9.83萬噸/年,物化處理能力21.10萬噸/年,填埋處置能力1.1萬噸/年,利用能力44.41萬噸/年,熔融能力1萬噸/年,高溫蒸煮能力2.15萬噸/年,清洗能力3.35萬噸/年;持證收集單位18家,核準收集能力46.17萬噸/年。
按照2025年我市危險廢物經營數據統計,我市2025年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平均負荷率僅37.21%,收集貯存設施平均負荷率僅14.27%。
目前,我市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能力總體滿足需求,但部分類別綜合利用能力不足。其中,焚燒、填埋等終端處理能力基本滿足需求;物化處理、廢包裝桶清洗能力過剩;含銅蝕刻廢液和含銅污泥綜合利用能力富余;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含鉻集塵灰等暫無綜合利用能力。
三、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項目建設投資建議
為引導行業有序發展,避免同質化、低水平設施建設,建議社會資本投資重點關注下列內容:
(一)鼓勵研發、應用危險廢物綜合利用和安全處置先進技術;鼓勵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含鉻集塵灰的高值資源化利用項目建設;支持現有持證經營單位實施技術升級改造。
(二)鼓勵危險廢物年產生量大的單位配套建設自行利用處置設施。支持現有自建利用處置設施進行高標準技術升級改造。
(三)原則上不鼓勵新建僅開展危險廢物收集的設施,鼓勵現有危險廢物收集單位優化危險廢物管理延伸服務。
(四)謹慎投資同質化的物化處理項目、廢包裝桶清洗項目、含銅蝕刻廢液和含銅污泥綜合利用項目。
(五)鼓勵遵循就近轉移原則轉運危險廢物,優先將危險廢物交由市內有資質的單位處理,降低運輸成本和環境風險。
請投資者理性判斷市場,充分做好項目可行性論證和市場調研,防范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