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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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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環境保護工作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四中全會和全國環保工作會議、市委十屆六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強化法治思維,運用法治方式,推進生態文明體制改革;以問題為導向,以源頭為抓手,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改善環境質量,維護環境安全,保障廣大市民群眾環境權益;加強環境監管,發動社會參與,努力構建多元共治的現代化環境治理模式。到2015年底,PM10、PM2.5年均濃度分別低于67微克/立方米、49微克/立方米,力爭優于2014年;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水質100%穩定達標;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總量較去年分別下降0.2%、1%、1%和2%,完成省下達的2015年度及“十二五”減排任務。
一、健全法治環保,穩步推進我市生態文明建設進程
1. 強化環境保護法制。推動我市大氣污染防治規定的修訂工作,加快修訂《廣州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規定》(暫定名),開展我市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前期工作,出臺《廣州市光輻射環境管理規定》及配套實施方案。制定市環保局重大環保決策內部合法性審查程序和規則,健全重大環保決策實施的跟蹤評估制度。
2. 健全“兩法銜接”機制。推動建立市一級層面的環保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平臺,推動公安機關設立環境犯罪偵查機構,建立環境違法行為適用行政拘留案件移送機制。
3. 改革生態文明體制。完成2015年我市生態文明體制改革要點和《廣州市環境保護局全面深化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方案(2014-2020年)的通知》的年度工作任務,基本完成我市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加快建立生態保護紅線制度。推進實施省、市農村環境保護行動計劃。啟動我市重要生態功能區生態環境狀況評估調研。
4. 完善決策考核體系。充分發揮市環保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功能,完善領導小組會議、協調、督辦及信息通報制度,健全重大環保事項統一領導、統籌推進的綜合決策機制。完善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辦法,推進環保共同責任、一崗雙責制度。制定河涌整治水質階段性測評方案。開展2015年度重金屬規劃實施情況考核。
二、突出源頭防控,促進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協調統一
5. 規劃先行。編制完成《廣州城市環境總體規劃(2013-2030年)》,繼續開展我市“十三五”環境保護規劃編制工作。完善《廣州市環境空氣質量達標規劃》并報送審查,健全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管理制度。完成我市水環境質量達標規劃前期研究。
6. 總量減排。制定實施2015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完善減排監測體系建設,確保完成省下達的2015年度及“十二五”減排任務。啟動我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規劃編制工作。統籌完善全市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實現已辦理排污申報登記且環保手續齊全的排污單位100%核發排污許可證,推進小型餐飲場所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
7. 環評把關。優化環評審批服務,繼續實施規劃、選址、立項階段的提前介入和建設單位約談等制度,積極為南沙自貿試驗片區基礎設施建設等惠民工程提供環評審批服務;加強環評機構及從業人員的業務指導和監管,完善環評機構日??己宿k法;規范規劃環評審查工作程序,進一步發揮規劃環評對重點區域、重點產業發展的優化和調控作用;嚴把環評審批關,修訂環評文件審批原則,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的項目環評文件一律不予批準。
三、改善環境質量,努力解決群眾關心的環境問題
8. 深入推進清潔能源和火電機組改造。制定實施高污染燃料鍋爐污染控制通告及配套資金獎勵辦法,鞏固“無燃煤區”、推進“無燃煤街(鎮)”創建以及工(產)業園區集中供熱,完成約300臺工業高污染燃料鍋爐改燃、淘汰和治理任務,建立高污染燃料鍋爐環境監管信息系統。制定“超潔凈排放”改造項目驗收辦法,完成7臺燃煤熱電聯供設備的“超潔凈排放”改造。完成全市水泥企業的降氮脫硝及除塵升級改造。
9. 持續加強機動車等移動源污染防治。全面推廣使用國Ⅴ標準車用柴油,推動輕型汽油車實施國Ⅴ標準。深化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淘汰7.768萬輛黃標車及老舊車輛。配合有關部門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初步摸查船舶、飛機和施工機械等非道路移動源污染情況,推動強化船舶污染管理及施工機械的油品、維護保養等方面的行業管理。
10. 創新開展揚塵污染精細化防控工作??偨Y推廣天河區揚塵精細化管理經驗,推動對建筑工地實施揚塵精細化管理,督促加強對重點環節、重點區域、重點時段的揚塵防控。加強煤、沙碼頭揚塵管理。完善揚塵污染源信息共享平臺和輕度以上空氣污染的揚塵防控聯動機制。
11. 強化揮發性有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實施揮發性有機物環境監管技術規范,完善揮發性有機物源排放清單,核查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的整改情況,完成全市60%重點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的治理,依法關停取締經整改仍無法達到要求的違法排污企業。啟動儲罐區及油品碼頭油氣回收治理工作。推廣應用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技術。
12. 健全完善環境空氣重污染應對措施。全面梳理環境空氣重污染應對工作,修訂《廣州市環境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會同氣象部門完善空氣質量預報與重污染天氣預警體系。
13. 開展流溪河流域等河流水環境治理。制定實施南粵水更清2015年工作計劃。組織實施《廣州市流溪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依法劃定流溪河流域行政區域交接斷面,提出交接斷面水質的階段性控制目標;開展流溪河流域水環境狀況調查評估,公布重要斷面水質信息。完成2013-2015年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評估。
14. 推進廣佛跨界等重點區域河涌整治。落實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廣佛跨界河流污染整治工作專項監督工作方案》相關工作。建立廣州、佛山跨界水污染整治對接機制,妥善處置跨界突發水環境污染事件。完善納入南粵水更清整治河涌環境管理檔案,實現“一涌一冊”。
15. 堅守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生態紅線。依法拆除或關閉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與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清理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排污口。推進全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調整。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環境狀況年度評估。
16. 收集土壤環境質量基礎信息數據。開展土壤環境質量補充調查評估,推進主要糧食耕地、服務人口50萬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和“菜籃子”(蔬菜水果)基地(包括培育基地)等土壤環境質量等級劃分研究,收集基礎信息數據。
17. 規范受污染地塊開發利用環保要求。制定工業企業關停、搬遷及原址場地再開發利用環境管理辦法,明確污染場地調查評估、治理修復、土地流轉和再開發利用審批的環境管理要求。推進重點地塊場地調查、風險評估及整治修復工作。開展工業企業搬遷修復后污染場地土壤環境監測。
18. 加強放射源與固體廢物信息化系統的應用管理。深化推廣放射源電子標簽監控管理系統和固體廢物GIS管理信息系統的資源整合,進一步提升放射源和固體廢物信息化管理能力,完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初審工作。提高我市工業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的能力,完善、引導危險廢物處理處置市場的規范運作和良性發展。
19. 加強噪聲、重金屬污染防治管理。推進我市聲環境功能區劃修訂工作,制定實施《廣州市2015年噪聲污染防治重點工作計劃》和《廣州市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2015年度實施方案》。
20. 做好環境信息公開工作。增加14個空氣質量信息發布點位,完成全市50個空氣質量發布點位的能力建設及信息發布。繼續做好河涌水質監測信息發布工作。推動重點污染源主動公開環境信息。
四、維護環境安全,厲行鐵腕治污加強環境監管
21. 規范環境執法監管。以環境監察任務書為基礎,推行環境監察網格化、信息化管理,2015年底前完成環境監察網格劃分方案。制定完善執法標準化流程并向社會公開,制定“農家樂”環境監管規范。健全重大環保行政處罰和復議案件集體審議制度,修訂“案審委”工作規則。
22. 開展專項執法行動。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修訂案),集中開展整治未批先建、無證排污、偷排偷放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環保專項行動。落實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要求,全面清理違法違規建設項目,加強對無牌無證污染源、學校周邊污染源、污染物入海排放的環境執法監管。按照國家和省的部署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組織開展大氣、水、輻射與固廢、噪聲、重金屬、規?;笄蒺B殖等污染防治方面的環保專項執法行動。
23. 強化環境風險防控。深入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深化環境風險源分級分類管理,督促企業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做好環境應急預案編制、評估和定期演練。加強重點風險企業應急預案備案管理。
24. 優化環境信訪辦理。依法推進信訪“三級終結”制度,繼續推行公職律師參與信訪,引導信訪人依法有序逐級信訪。規范環境信訪復查復核程序。加強與“12345”熱線對接工作,完善網上信訪公開回復機制。
25. 創新環境管理手段。實施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管理,修訂環境違法“黑名單”制度。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力爭投保企業達到100家以上。實施建筑施工揚塵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新政策。深化環境管理政策制度科研體制改革,重點開展斷面水質考核、環境損害連帶責任、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生物多樣性保護、排污權初始分配等研究。
五、完善保障措施,助推環境保護管理邁上新臺階
26. 市區聯動保障。結合我市簡政強區、重心下移等工作,加強對區、縣級市環保部門的指導和培訓,重點對下放的行政審批權、環境監管權等進行跟蹤服務;開展環境管理基層調研活動,建立健全市區兩級環保部門聯動工作機制。
27. 環境監測保障。探索建立環境監測第三方機構管理機制,開展環境監測社會化試點。完成我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市控點增設和調整工作。建設2個流溪河流域水質自動監測站,推進納入“南粵水更清”51條河涌的精細化監測工作,實行重點流域、湖泊水庫水華預警監測。修訂市環保局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管理制度。推進環境遙感監測和重點排污企業依法自行監測。
28. 環境科技保障。制定環境科學技術研究和成果管理辦法。全面啟動大氣污染源清單建設工作。推進PM2.5和O3等大氣污染物源解析研究工作,在廣州塔梯度站點創新開展黑碳、VOCs、大氣穩定度、能見度等研究性項目監測。開展環境影響評價預測模擬模式的復核驗算工作,啟動《廣州市工業鍋爐生物質燃料改造及環境管理技術指引》和《廣州市污染場地分類管理流程和方法》研究工作。
29. 輿論宣傳保障。制訂環保新聞宣傳信息共享管理辦法,完善輿情收集、研判、應對、反饋機制。通過對外合作推進《珠江環境報》管辦分離工作。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修訂案)宣貫培訓,向社會宣傳一批典型案例。推行重大環保民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制度。探索與企業、社會團體和傳媒共同開展環保宣傳合作新模式,力爭在有條件的大型企業建立環境保護教育基地。
30. 經費產業保障。貫徹實施《廣州市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廣州市環保產業的意見》,研究制訂我市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管理規則,按省統一部署推進“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試點。推動各區中型以上餐飲場所實施防治污染設施第三方委托運營。規范管理我市黃標車淘汰獎勵資金、整治高污染燃料小鍋爐獎勵資金等財政經費,完善市環保部門財務管理制度,會同財政部門制定環保項目事后補助辦法,開展預算項目績效內審試點工作。
六、加強能力建設,不斷提升環境保護管理水平
31. 強化黨風廉政建設。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廣州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委主體責任的實施意見》和《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的實施意見》,加強黨建工作,抓“行風”,促“政風”,持之以恒糾正“四風”問題。強化反腐倡廉工作,深入開展廉潔環保建設。開展環保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制度廉潔性評估。
32. 強化基礎能力建設。推進白云和從化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及驗收工作。完成廣州市廢棄物安全處置中心一期項目竣工驗收,籌劃項目二期建設,推進新增污泥預處理工程和廢水處理站工程項目建設。推進廣州市環境監測與預警中心項目建設,完成年度投資計劃。籌劃建設生態實驗室。完成市環科院“廣州市環境規劃模擬重點實驗室”建設和院環境模型計算中心建設。
33. 強化信息化建設。編制廣州市環保信息交換與共享管理辦法和相關技術指引,建立和實施環境信息標準,規范和推動我市環境信息資源建設。通過梳理業務流程,加強環保業務數據的開放、復用、共用,實現與其他部委辦局的信息共享。實現業務系統和辦公系統的對接,進一步深化辦公自動化應用。拓展網辦系統應用的深度和廣度,實現全部行政審批備案事項全流程網上辦理和查詢,網上辦結率提升至75%,三級深度占比提升至70%;推動其他類型行政管理服務事項網上辦理,實現各辦事流程之間的業務整合;引入電子證照,提高辦事效率。全面啟動空氣污染綜合防治信息化建設,為全市污染物減排及重污染天氣應急防治奠定基礎;構建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評價體系;建立環保廉政風險智能化互動平臺,實施統一預警防控和全流程實時監察。
34. 強化環保隊伍建設。加大對基層環保工作的指導、服務力度,加強基層環保機構建設和執法力量。開展市環保局內設機構職能調整運行情況后評估,進一步優化配置局機關人力資源。通過廣州“六五”環保獎評選工作,強化干部管理,完善考核、借調、交流、輪崗等工作,促進廉政和業務能力建設。大力加強環保隊伍作風建設,加大培訓力度,提高環保隊伍綜合素質、工作能力和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