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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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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市環保工作堅持以黨的十八大、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及新型城市化發展為統領,注重污染源頭預防和全過程控制,注重以環保優化發展,注重順應人民群眾對良好環境的新期待,全面實施各項污染防治舉措,推動城鄉環境面貌不斷改善,各項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一、綜合決策機制不斷強化
充分發揮市環保工作領導小組平臺載體功能及議事協調作用,分別于2013年3月、11月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部署重大環保工作事項;市環保、水務、農業、城管等部門積極履行領導小組大氣治理、污水處理、農業面源污染整治、固體廢棄物處置專項辦公室職責,牽頭推進各專項工作。市領導高度重視環保工作,共作出批示87次。
二、環境空氣質量穩中有升
《廣州市2012-2016年空氣污染綜合防治工作方案》10大防治行動和近3000項治理、監管、法規、科技支撐項目順利推進。天河區、番禺區、越秀區、蘿崗區、海珠區、黃埔區、荔灣區率先完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劃定,天河區基本建成“無燃煤區”。342家揮發性有機物重點監管企業完成治理。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從2013年7月起對柴油車和重型汽油車實施國Ⅳ標準,實現機動車國Ⅳ排放標準全覆蓋;從2013年3月起對燃氣汽車實施國Ⅴ標準;黃標車限行區面積達423平方公里,占建成區面積的42%;使用電子警察開展黃標車限行執法,查處黃標車違規行為2.56萬宗;對146.8萬輛汽車進行排氣檢測,總合格率達99.7%。市政府出臺《廣州市餐飲場所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完成250餐位以上大型餐飲業戶排污許可證核發和污染整治;荔灣區、海珠區油煙污染整治經驗在全市推廣。實施7個領域59項監管措施,強化揚塵污染控制。市政府印發《廣州市環境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各項應急準備工作有序推進。全市空氣質量達標天數260天,同比增加4天;達標天數比例為71.2%,同比上升1.3個百分點,未出現重度污染(2012年出現3天重度污染),整體空氣質量略好于上年。
三、環境水體質量保持穩定
制定《廣州市實施〈南粵水更清行動計劃〉工作方案》,從9個方面提出46項任務,以黑臭河涌、廣佛跨界水體整治為重點,實施51條河流河涌治理工程。完成全市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分、171塊飲用水源保護區標志牌設置及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評估。組織開展流溪河流域、飲用水源保護區、廣佛跨界區域16條污染較重河流等專項執法檢查。強化河涌水質監測,從5月份起每月發布全市50條主要河涌水質監測信息,并以此指導河涌整治工作。從10月份起對流溪河、白坭河的4個監測斷面實施每日監測。珠江廣州河段全河段平均水質為Ⅳ類,主要江河水質基本保持穩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保持100%。
四、總量減排任務全面完成
印發實施《廣州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推進28條減排措施、181個重點減排項目,完成2013年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總量減排任務。實施火電廠脫硫脫硝設施精細化管理,全市19家全口徑火電企業48臺機組已全部建成脫硫脫硝設施,新增取消煙氣脫硫旁路機組2825兆瓦。第二、三批114家影響環保類企業已有70家完成“退二”。加快污水處理設施及管網建設,全市現有47座污水處理廠,總處理規模470.18萬噸/日,平均處理負荷78.69%。積極開展農業面源治理,對全市生豬養殖情況進行摸底調查,完成10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污染治理工程;增城市大力開展“散小亂”養殖場規范整治工作,累計清拆養豬場7288家,減少生豬存欄數187萬頭,復原復綠面積達462萬平方米。
五、優化發展作用日益凸顯
我市被列為全國首批城市環境總體規劃編制試點城市,開展《廣州城市環境總體規劃(2012-2030年)》編制工作。《廣州市“十二五”時期環境保護規劃》及《廣州市環境空氣功能區區劃(修訂)》經市政府印發實施。大力推動“2+3+9”戰略性發展平臺及電力、垃圾處理、港口等重點園區、行業專項規劃環評,助推高標準建設,從源頭預防環境問題。印發《關于嚴格環保審批強化PM2.5污染源頭控制的意見》,以PM2.5污染防治為重要抓手,加強源頭控制。優化行政審批流程,提高服務質量,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提速率達36.8%,對外服務群眾滿意率連續五年100%。積極服務“三個重大突破”等重點項目建設,推動地鐵五條新線工程獲得批復;完成鳳凰山隧道、同德圍高架等重大交通設施,第四、第六資源熱力電廠和大田山餐廚廢棄物處理、深隧東濠涌試驗段等重大環境基礎設施,廣汽、廣菲等重大支柱產業項目,鰲頭分布式能源站、黃埔電廠熱電聯產等重大能源設施項目,南鋼保障房、第八醫院遷建等重點民生工程環評審批。列入我市重點建設項目的125項(174個)項目環評有序推進,124個完成環評審批。全年共審批總投資3736.634億元的項目環評3302個,批準總投資843.091億的竣工環保驗收項目1833個,否決項目環評136個、驗收38個。積極推動環保產業發展,支持1家環保骨干企業在香港上市。
六、環保監管力度持續加大
堅持“鐵腕治污”,檢查企業85298家次,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3619宗,處罰金額5480萬元,查處案件數與處罰金額分別同比增長了25%和1.5%,責令停產、停用企業(項目)1104家(個)。制定了落實2013年省掛牌督辦環境問題工作方案,對省掛牌督辦的廣佛交界區域水污染問題進行專項整治。聯合市監察局對突出環境問題和重點企業進行掛牌督辦。公布67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督促企業接受社會監督。認真貫徹環境污染犯罪“兩高”司法解釋,會同公檢法部門進一步明確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已移送環境犯罪案件11宗,有力提升環保執法威懾力。強化輻射環境監管和固體廢物、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全面推行固體廢物GIS管理信息系統,實現固體廢物申報登記、危險廢物轉移計劃報批、轉移聯單電子化。271家重點企業完成清潔生產審核。妥善處理16676件次環境信訪投訴,努力維護群眾群益。有效處置廣西賀江水污染等49宗突發環境應急事件,確保環境安全。
七、城鄉環境面貌逐步改善
實施防治噪聲污染12項工作、26個重點項目,開展高考等考場周邊環境污染控制工作;城市區域聲環境和道路交通噪聲晝間平均等效聲級為54.9分貝和68.8分貝,達到較好(二級)水平;夜間為47.7分貝和59.9分貝,分別達到一般(三級)和較好(二級)水平,城市聲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初步制定《廣州市土壤清潔行動計劃》,明確土壤環境保護重點任務。完成白云區農田土壤重金屬污染調查,配合農業部門逐步推進土壤污染摸查工作。扎實推進電鍍行業企業污染物深度處理和落后產能淘汰,完成淘汰落后產能項目79個,清潔生產技術改造項目9個,污染源綜合整治(新、擴建)項目10個,超額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重金屬規劃實施考核任務。強化區域污染聯防聯控,與東莞市共同推動火電廠脫硝,整治區域空氣污染;與清遠市共同整治樂排河——巴江河沿岸污染企業,互通交界水質信息,聯合整治七星崗含鎳水塘;與河源市簽訂環保合作協議。
八、環境宣傳教育深入開展
召開新聞發布會6次,向主流媒體發布新聞通稿30篇,拍攝制作環保電視專題片4部,發布政務微博2255條,辦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60宗,《珠江環境報》圍繞環保中心工作刊載稿件500多篇;推進環境質量顯示屏進校園、進社區,推出“空氣質量平臺手機版”,方便群眾即時了解環境狀況、獲取健康指引。創建廣州市綠色社區29個。市環保局政務網站被評為2013年度中國政務網站優秀獎、廣東省地市環保部門優秀網站。
九、環保能力建設扎實推進
局執法監察支隊通過環境監察標準化一級驗收;番禺、蘿崗等8個區、縣級市環保局通過一級或二級驗收。市環境監測與預警中心已奠基。市廢棄物安全處置中心一期工程投入試運行。在全市原有29個空氣質量監測站的基礎上,新建2個監測站和廣州塔垂直自動監測3個梯度站,不斷完善環境質量監測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