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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廣州
美麗廣州2022年,廣州市生態環境工作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根本遵循,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廣州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實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堅持以“保障環境安全,服務社會發展”為重點,扎實做好生態環境各項工作。
2022年,廣州市空氣質量力爭全面達到國家標準,PM2.5平均濃度控制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力爭穩中有降。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100%穩定達標,近岸海域水質穩中趨好。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穩定提升。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地表水考核斷面水質、地表水水質優良斷面比例、劣V類水體斷面比例以及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化學需氧量、氨氮重點工程減排量和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達到省考核要求。工業危險廢物安全貯存利用處置率和醫療廢物無害化處置率保持100%。環境應急能力不斷提升,生態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持續提升生態環境服務水平,助推營商環境優化。
一、積極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1. 強化生態環保規劃引領。印發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修編《廣州市城市環境總體規劃(2014-2030年)》,編制印發水、海洋、土壤和地下水生態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完善“三線一單”落地應用機制,推動成果納入市“多規合一”平臺。
2. 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編制溫室氣體清單并加強甲烷等其它溫室氣體排放管控。參與國家和廣東省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開展重點企業碳排放核查、配額清繳履約和培訓管理,將二氧化碳管控納入“兩高”項目環評管理。深化碳普惠制,開展產品碳標簽評價試點。配合制定落實碳達峰實施方案。
3. 加快推動示范創建。組織指導各區加快推進國家生態文明示范區創建。開展國家優化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建設。完成“三線一單”減污降碳協同管控試點。推動從化區、花都區碳中和試點示范區建設和從化區生態產品價值核算試點、黃埔區排污許可制與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有機銜接改革試點。
4. 主動服務“六穩”“六保”。精準有效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相關環保工作,加強涉疫廢物收運處置和涉疫廢水處理環境監管。深化生態環境領域“放管服”改革,落實環評審批與監督執法“兩個正面清單”常態化管理制度。做好重大項目環評審批服務和污染地塊土壤治理修復指導。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5. 深化移動源污染防治。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加大柴油貨車、非道路移動機械、船舶尾氣排放監管力度,強化黑煙車遙感監測。協調加快老舊營運柴油車淘汰和剩余公交車、巡游出租車純電動化。推動船舶受電設施建設、液化天然氣動力改造和加注站建設。
6. 深化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推動實施企業低揮發性有機物原輔材料源頭替代。開展涉揮發性有機物重點企業差異化分級管理和全過程深度治理。加強揮發性有機物監測和無組織排放管控,鞏固整治成效。
7. 深化面源污染精細化管理。協調督促建設工程嚴格落實“6個100%”要求,加強余泥運輸車輛規范化管理。加強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使用、銷售、維修、回收等活動監管。
8. 深化污染天氣精準應對。完善并落實污染天氣應對減排清單,利用走航監測、無人機巡航等科技手段,實施針對性管控。加強專家分析研判和周邊地市聯防聯控。
9. 強化水環境綜合治理。組織制定實施“一斷面一策”方案,強化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督導及水質監測預警,督促相關區加大重點區域一級支流水環境綜合整治力度,推動落實排水單元達標改造、“散亂污”場所清理整治等治水工作,督促提高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10. 強化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組織實施《廣州市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分和優化調整管理規定》,加快推進保護區標志設置,持續開展保護區環境問題排查整治。
11. 強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加強重點行業企業總氮排放控制和入海排污口動態分類管理。推動強化港口船舶以及海上污染源污染控制。配合開展海上執法監管和海上應急能力建設。
12. 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嚴格建設用地準入管理,做好風險評估報告、管控與修復效果評估報告受委托評審。持續推進耕地周邊涉鎘等重金屬行業企業排查整治。加強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協同防治。
13. 推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印發落實《廣州市“無廢城市”建設試點實施方案》。持續推進危險廢物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督促推進南沙醫療廢物協同處置項目建設,提高危險廢物處置能力。開展新污染物治理研究,推動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削減、淘汰。推進危廢規范化考核問題企業幫扶,開展機動車維修行業廢物摸查,強化全市固廢申報數據核查。
14. 推進噪聲污染防治。編制噪聲污染防治三年行動方案,進一步厘清部門職責,列出任務清單。大力推動交通運輸噪聲、建筑施工噪聲、工業噪聲和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
三、繼續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15. 完善生態環境垂直管理體系。加強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統籌協調作用,完善調度督辦機制。逐步理順與地方黨委、政府的職能分工,強化統一監督管理、統籌協調職責履行,規范分局參與區級議事協調機構工作。建立機關分局雙向幫促機制,梳理、完善分局管理工作規范、技術指引和操作指南,積極開展業務指導、監督幫扶、培訓交流。
16. 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領導責任體系。印發實施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全力抓好反饋意見和1328件交辦案件整改落實。完成大規模遷移砍伐城市樹木問題專項整改中我局承辦的任務。督促落實《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及配套清單,編制印發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責任清單,開展2021年度環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持續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完成年度改革工作要點。
17. 完善生態環境治理企業責任體系。完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配套制度,加強案件線索篩查和索賠追償。組織完成2021年度排放源統計,編制發布2022年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督促企業落實信息公開等各項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
18. 完善生態環境治理全民行動體系。加強新聞發布工作,突出生態環境保護重點工作和亮點成效宣傳,組織六五環境日、生物多樣性日、低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推動環保設施向公眾開放。加強生態環境志愿服務文化建設和宣傳推廣。籌建《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第十五次會議第二階段會議廣州展館。
19. 完善生態環境治理監管體系。跟進做好29項生態環境領域鎮街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的業務指導;結合全市基層協管員隊伍整合優化試點工作,推進鎮(街)園區環保員隊伍管理。開展水、大氣、土壤、固廢、噪聲、自然保護等專項執法。做好排污許可證核發和質量檢查。健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機制。開展執法大練兵。聯合公安等部門,實施專案查辦制度,查處重大、復雜生態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積極推進粵港澳大灣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加強穗港澳、廣佛肇清云韶等城市環保交流合作。
20. 完善生態環境治理市場體系。加強中央及省級生態環境專項資金項目儲備。加強環評文件編制單位質量控制監督檢查。加強社會環境監測機構從事監測活動的規范性監督檢查。做好生態保護補償。
21. 完善生態環境治理信用體系。強化環境信用管理,制定分級分類信用評價辦法,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及信用修復。
22. 完善生態環境治理法規政策體系。制定《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實施配套制度。推動《廣州市餐飲場所污染防治規定》《廣州市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規定》列入市人大年度立法項目及相關立法工作。制定實施“十四五”生態環境法治建設方案和生態環境法治宣傳教育“八五”規劃。
四、不斷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
23. 提升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完成年度生態環境監測常規、指令性任務。推進大氣環境預警防控網絡建設。拓展地下水、土壤和固廢等領域監測項目,加強輻射、海洋環境和水生生物監測能力建設。
24. 提升信息化監管能力。協調做好“穗智管”生態環境主題應用運行保障。推進局2022年共享平臺升級改造、環境執法區塊鏈應用信息化項目建設,完成智能監管調度信息化項目建設。督促重點排污單位完成自動監控設施建設,拓展非現場監管的手段及應用。
25. 提升科技支撐能力。實施大氣環境預警防控技術支撐項目,開展PM2.5來源解析、臭氧生成前體物VOCs組分監測,應用無人機、走航監測、智能預警等科技手段提高執法精準度。推進生態環境科技協同創新和土壤風險管控系統研究。持續完善生態環境保護專家庫。推進節能環保和生態產業高質量發展。
26. 提升環境風險和信訪矛盾化解能力。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及時妥善做好突發環境事件應對。開展企事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抽查評估,組織環境應急演練和培訓。加強輻射風險應急能力保障。推進環境信訪矛盾和涉環保項目“鄰避”問題防范化解,不斷提升環境信訪事項辦理質量和效率。
27. 提升保障支撐能力。完成精神文明建設考核任務。強化內部控制。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產、鄉村振興、財政預算、政務公開、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保密及檔案管理等工作。完成民安大廈改造工程項目建設。
五、持續加強全面從嚴治黨
28. 加強黨的政治建設。堅決捍衛“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持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抓好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依托“學習強國”平臺,深入開展黨史學習教育及成果應用。加強黨的統一戰線建設,嚴格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全覆蓋開展分局巡檢,壓緊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29. 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落實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強化黨對基層工作的全面領導。開展黨支部“評星定級”工作。完善全局系統在疫情防控、搶險救災、創衛等重大任務中組織體系,健全黨員突擊隊、黨員志愿服務隊常態化發揮作用機制。開展談心談話活動,做實做細思想政治工作。
30. 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廉政紀律教育,抓住重點時間、重點人員、重點崗位的廉政教育和廉政風險防控,落實警示教育、紀律教育、教育回訪等黨內教育。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落實抓早抓小工作機制,推動責任制約談、提醒談話等抓早抓小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正確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持續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和執紀審查力度。
31. 加強局系統領導干部管理。充分發揮局黨組領導把關作用,突出選優配強各分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做好局系統領導干部交流輪崗,改善班子結構,加強梯隊建設,提升管理能力。規范局系統干部選人用人工作,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工作要求。組織開展考核評定,推動干部管理從嚴從實。
32. 加強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建設。深入推進局系統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工作。扎實開展干部教育培訓,持續鞏固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學習成果,組織開展歷史文化知識專題培訓,辦好全市生態環保專題培訓班,提升局系統干部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