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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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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環境保護局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廣州市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深入開展空氣、水和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積極推進“調結構、轉方式、促發展、惠民生”,成功舉辦“綠色亞運”,圓滿實現“到2010年一大變”目標,全面完成“十一五”環保規劃主要任務,“天更藍、水更清、城更美”的城市面貌進一步改善。
一、2010年廣州市環境質量情況
2010年,廣州市環境質量改善明顯。環境空氣質量在2009年持續改善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水環境質量繼續好轉,聲環境質量保持良好水平,輻射環境質量正常,生態環境狀況良好。
(一)環境空氣
1.城市空氣
2010年,廣州市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全年空氣質量為優和良的天數共計357天,優良率為97.81%;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均符合《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二級標準,降塵符合廣東省暫行標準。與2009年相比,空氣質量為優和良的天數增加10天,優良率上升2.74個百分點;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年平均濃度分別下降15.4%、5.4%和1.4%,月平均降塵量下降5.4%。

圖1廣州市城市空氣優良率變化趨勢 圖2廣州市城市空氣主要污染指標變化趨勢
(1)空氣質量優良率
空氣污染指數(API)范圍為15~124,空氣質量為優的天數有113天,為良的天數有244天,合計357天;優良率為9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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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2010年廣州市空氣質量日報統計結果 |
(2)二氧化硫
全市年平均濃度為0.033毫克/立方米,符合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年平均標準,10個測點年平均濃度范圍在0.024~0.040毫克/立方米之間,均達標。與2009年相比,全市年平均濃度下降15.4%,除九龍鎮鎮龍測點(該測點為2010年新增測點,不作對比)外,其余9個測點平均濃度都比2009年有所下降,降幅在5.6~21.1%之間,廣東商學院測點降幅最大,其次是第五中學,降幅為15.8%,天河職中幼兒園和第86中學測點降幅分別為13.2%和13.0%,花都師范學校測點降幅最小。
(3)二氧化氮
全市年平均濃度為0.053毫克/米3,符合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年平均標準,10個測點平均濃度范圍在0.032~0.066毫克/立方米之間,均達標。與2009年相比,全市年平均濃度下降5.4%,除九龍鎮鎮龍測點外,其余9個測點平均濃度有升有降,其中變化幅度最大的是市環境監測站和花都師范學校測點,分別下降18.4%和上升16.2%,其余測點變化不大。
(4)可吸入顆粒物
全市平均濃度為0.069毫克/立方米,符合國家環境空氣質量二級年平均標準,10個測點平均濃度范圍為0.058~0.079毫克/立方米,均達標。與2009年相比,全市年平均濃度下降1.4%,除九龍鎮鎮龍測點外,其余9個測點平均濃度與2009年對比有升有降,其中變化幅度較大的包括廣雅中學測點(上升34.6%)、天河職中幼兒園測點(下降16.2%)、番禺中學測點(上升16.1%)和花都師范學校(下降11.0%)測點。
(5)降塵
城區平均降塵量為5.10噸/平方千米·月,符合廣東省推薦標準,各功能區平均降塵量范圍為3.67~5.89噸/平方千米·月,均達到廣東省推薦標準。與2009年相比,城區平均降塵量下降5.4%,各功能區中,居民區和清潔區分別上升3.4%和20.7%,其余功能區下降,降幅在6.4~11.2%之間。

圖 4廣州市各功能區降塵年平均值變化趨勢
2.降水
全市降水pH平均值為5.06,4個測點降水pH值范圍為4.93~6.12,其中番禺區監測站測點最低,黃埔區監測站測點最高;酸雨頻率為50.7%,4個測點酸雨頻率范圍在7.0~68.5%之間,黃埔區監測站測點出現酸雨的頻率最低,番禺區監測站測點最高。與2009年相比,降水pH值上升0.32個pH單位,酸雨頻率下降9.8個百分點;屬重酸雨樣品占酸雨樣品的比例有所降低,酸雨污染比2009年有所減緩。
(二)地表水環境
1.飲用水源
2010年,飲用水源保護工作力度進一步加大,并建成投產西江引水工程,廣州市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實現100%達標。
2.江河
全市地表水環境質量有所好轉,39個市控斷面中,48.8%的斷面水質優良,城市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率為100%。
(1)珠江廣州河段
珠江廣州河段全年全河段水質達到Ⅳ類,豐水期達到Ⅲ類。23項水質評價指標中有19項符合或優于Ⅲ類標準,4項符合Ⅳ類標準。與2009年相比,全河段水質綜合污染指數下降3.3%,水質有所好轉。
(2)東部水系
東部東江北干流和增江水質符合Ⅲ類,持續保持良好。
(3)南部水系
南部沙灣水道水質除糞大腸菌群外,其余22項評價指標符合或優于Ⅲ類標準;蕉門水道、洪奇瀝水道和小虎瀝水道水質符合Ⅳ類,除石油類外,其余22項評價指標符合或優于Ⅲ類標準;鳧洲水道水質達到Ⅲ類標準,水質良好。
(4)北部水系
北部流溪河中上游水質優于Ⅲ類標準,保持良好;白坭河水質符合Ⅳ類,19項評價指標符合或優于Ⅲ類標準,溶解氧、高錳酸鹽指數、總磷和石油類等4項指標符合Ⅳ類標準。
3.水庫
流溪河水庫水質達到Ⅱ類標準,水質保持優良。
4.入海河口
珠江廣州河段入海河口蓮花山斷面水質達到Ⅳ類功能用水要求,與2009年相比,水質綜合污染指數下降15.6%。
5.城區河涌
2010年,全市完成城區121條(段)河涌的綜合整治工作,河涌水質得到明顯改善。121條(段)綜合整治河涌中,92.6%的河涌達到“不黑不臭”要求,54.2%的河涌水質顯著改善,31.4%的河涌明顯改善,9.3%的河涌有所改善。

圖 7 廣州市城區河涌水質改善比例示意圖
(三)聲環境
2010年,全市聲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城市區域環境噪聲及交通干線噪聲等效聲級平均值與2009年基本持平。
1.區域環境噪聲
城市區域環境噪聲等效聲級平均值為55.1分貝,比2009年上升0.1分貝,按照《聲環境質量常規監測暫行技術規定》城市區域環聲環境質量總體水平等級劃分(晝間),屬于“一般”水平。

圖8 2010年廣州市區域環境噪聲等效聲級示意圖
2.道路交通噪聲
道路交通噪聲等效聲級平均值為69.1分貝,比2009年下降0.1分貝,按照道路交通噪聲強度等級劃分(晝間)屬較好水平。
(四)輻射環境
全市放射性環境保持正常,沒有放射性環境污染發生。珠江廣州河段水中總α、總β放射性強度均優于《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06)規定指導值;從化市建豐稀土有限公司、從化鉭鈮冶煉廠和廣東珠江稀土有限公司等3家稀土伴生放射性冶煉加工企業外排廢水中總α、總β放射性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的排放標準;亞運競賽場館和非競賽場館、訓練場館、接待酒店等重點目標環境本底γ輻射劑量率范圍為0.072~0.328微西弗/小時,屬于環境正常水平。
(五)生態環境
1.綠化建設
廣州市建設的自然保護區總數達到51個,總面積達到117.9萬畝,占全市國土面積的10.6%;森林覆蓋率達38.2%,林木綠化率達44.8%,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40.15%,建成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達15.01平方米,綠道網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
2.農業農村生態
逐年加大生物農藥的推廣力度,2010年我市農藥使用總量比2009年減少10.08%,生物農藥使用總量占農藥中殺蟲劑使用總量的60%,比重逐年增加。海珠區小洲村榮獲首批“國家級生態村”稱號,增城市西南村通過省環境保護廳對擬命名“國家級生態村”的公示。
3.綠色創建
全市累計創建各類綠色學校809所、綠色社區259個,生態示范村(鎮、園)68個,環境友好企業20家。
二、2010年改善環境質量的主要措施
(一)全面落實“空氣整治50條”和“新31條”,亞運空氣質量保障成效顯著。
全面落實“空氣整治50條”和“新31條”,分8個階段推進空氣環境綜合整治行動計劃,到亞運前已全面完成了第1至第6階段共12860項空氣治理項目。亞運會及亞殘運會期間,按計劃推進第7階段環境保障工作并取得圓滿成功,實現了亞運環境保障目標,空氣質量明顯改善。后亞運時期開展第8階段的鞏固、發展和提升工作。
工業污染整治方面。全面完成56家重點工業企業脫硫,二氧化硫年排放總量從2004年的18.5萬噸下降到8.46萬噸,降幅54.3%。完成包括所有火電企業在內的26家重點企業降氮脫硝工作,形成了5.66萬噸/年的氮氧化物削減能力。完成1139家企業的燃煤小鍋爐淘汰和改造工作。完成76個煙塵、粉塵改造項目。
“退二進三”和清潔能源改造方面。完成了第一批“退二”的116家企業的停業、關閉或搬遷工作,并啟動了第二批82家企業“退二”工作,目前已有39家企業提前完成關停、搬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的57家企業已全部完成清潔能源改造。
機動車排氣污染整治方面。先后實施機動車國Ⅲ和國Ⅳ標準。目前全市國Ⅲ標準以上汽車約占汽車保有量的58%。全面完成公交車清潔能源改造。全面實行機動車環保標志管理,在中心城區260平方公里區域范圍全面限行黃標車,2010年淘汰2.7萬輛黃標車等老舊車輛。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控制方面。石化、涂料等11個重點行業的4413家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已全部完成整改或停產、關閉,每年減少揮發性有機物排放1.35萬噸。全市列入整改的13座儲油庫、388輛油罐車、514座加油站已全部完成油氣回收綜合治理,每年減少油氣排放0.85萬噸。
飲食服務業污染整治方面。對全市4.2萬家飲食服務業戶進行全面排查,對近三年來市民重點集中投訴的2863家飲食服務業戶進行復查處理,飲食服務業清潔能源使用率97.57%。2010年全市受理飲食服務業污染投訴比2008年下降53.8%。
揚塵污染控制方面。對全市在建工地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管理,嚴格落實“六個100%”,全年共查處無證施工1361宗、工地揚塵污染行為1633宗、噪聲擾民行為6232宗。
亞運期間,通過大力強化環保執法,全面加強工業廢氣、機動車排氣、工地揚塵及露天焚燒等方面的監管,全市空氣質量優良率達100%,我市18個國控點和亞運場館測點、全市空氣質量每日均達到國家二級標準,未出現灰霾現象,環境空氣質量創下了申亞成功以來最佳水平,為亞運會亞殘運會的圓滿舉辦和開閉幕式精彩絕倫舉行提供了優良的環境保障。
(二)深入推進污水治理和河涌綜合整治,亞運水環境保障達到目標要求。
全面完成580項污水治理和河涌綜合整治工程;建成47座污水處理廠,城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85.65%;對總長度為388公里的121條河涌實施了綜合整治,河道清淤達599萬立方,主要河涌和珠江水質持續好轉,水生態逐步恢復。
西江引水工程于9月29日建成通水,出水水質提前兩年多達到新國標的要求,實現了全市飲用水源水質100%達標。嚴格執行《關于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通告》及《關于禁止向江河湖泊直接排放污水的綜合執法方案》等規章文件,深入開展工業污染源摸查、污染源監管巡查、排污口整治、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等專項工作。全面完成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清查的6980個排污口的整治。
亞運期間,強化工程監管措施,克服了枯水期帶來的種種不利影響,實現了亞運重點水域水質全部達到保障目標要求。珠江廣州河段前航道水質達到多年同期最優水平;部分賽道水質達到了歷史最優,景觀水體水質明顯改善。
(三)主要污染物減排力度進一步加大,全面完成“十一五”減排任務。
全面完成2010年減排任務,如期實現“十一五”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別控制在11.5萬噸和8.5萬噸以內的減排目標。全市生活污水處理能力達到465.18萬噸/日,全市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達到85.65%,中心城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近90%;累計形成脫硫能力達12.3萬噸/年;累計關停23個小火電項目共209.8萬千瓦機組、91家落后水泥企業1425萬噸產能,提前超額完成省下達的“十一五”淘汰任務。
扎實開展總量減排指標、監測、考核“三大體系”建設。完善總量減排指標體系,促進減排工作逐步制度化、規范化。全面啟動并推進在線監測數據有效性審核有關工作,實施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值守和預警制度,推進總量減排監測體系建設管理工作。制定實施《廣州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辦法》及其細則,并將減排考核結果列入對各區、縣級市黨政領導班子年度考核內容,顯著提高了各責任單位開展減排工作的積極性。
(四)進一步落實保增長調結構的決策部署,環境保護優化經濟發展的綜合作用日益顯現。
堅持“保護環境、優化發展”的原則,充分發揮環境保護在保增長調結構中的重要作用,不斷優化服務,做到“有保有壓”。對排污量大的項目堅決從源頭嚴把環保關,促進污染減排;對關系群眾利益的項目堅持以人為本,全力保障公眾環境權益;對關系城市發展的重大項目提高服務意識,支持項目建設。
積極推動規劃環評。先后開展了廣州市高壓電網規劃、軌道交通線網建設規劃、南沙地區發展規劃、石油化工制造業發展規劃、廣州港總體發展規劃、礦產資源規劃等6個重點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充分發揮規劃環評在結構性污染控制、改善產業布局和優化城市發展中的導向作用。積極推進水泥、紡織印染、石油化工、造紙、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處理等重污染行業的規劃環評和廣州東部汽車產業基地、退二進三承接基地等8個區域開發規劃環評工作,為順利推動我市重點項目建設打下堅實的基礎。
嚴格環保準入。大力支持符合科學發展方向的新型工業化等現代產業項目,積極推進關系城市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骨干項目和關系群眾生活的公益項目建設。防止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消耗項目上馬,停止了鋼鐵、水泥、有色金屬冶煉、焦炭、造紙、制革、印染、電鍍、鐵合金、電石、電解鋁、拆船等污染嚴重項目的環評文件審批。2009年已停止審批燃煤電廠項目環評文件,2010年又停止了使用燃煤鍋爐的工業項目的環評審批。
(五)深入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整治,促進城鄉環境面貌進一步改善。
大力實施《廣州市“寧靜工程”實施方案》。組織實施28條主要道路的大中修工程,累計升級改造道路長度278公里;完成27.7公里隔音屏和約5.5萬平方米隔音窗的安裝。嚴格按照《民用建筑隔聲設計規范》對大中型建筑工程實施初步設計審查。進一步提高噪聲達標區覆蓋率,越秀、荔灣等8個老城區噪聲達標區覆蓋率超過70%。
堅持以固體廢物“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為原則,建立全市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數據庫,把產生危險廢物的重點污染源及26家危廢經營單位作為重點監管對象,實施全過程監管,確保固體廢物得到規范處理,醫療廢物、危險廢物處置率達100%。繼續推進廣州市廢棄物安全處置中心建設。
加強輻射監測和監管隊伍建設。建設了5個輻射環境自動監測站,購置了3臺輻射監測應急車,增添了一批輻射應急監測儀器設備,完成對亞運會廣州賽區159個重點目標的輻射環境本底調查監測。完成了重點放射源庫視頻監控設施建設和放射源點位監控電子標簽安裝工作。
大力推進農村污水治理,按照從化市1000元/人、其他地區800元/人的補助標準,合計補助5.89億元,完成了296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惠及農村常住戶籍人口71.5萬人。
(六)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監管力度,努力維護群眾環境權益和社會安全穩定。
環境執法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堅持“鐵腕治污”,實行“十五個一律”,對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妥善處理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環境問題,加強環境應急能力建設和應急保障。
全市對12個區、縣級市中涉及3個工業園區、3個流域、3個區域范圍的10個突出環境問題及列入環境整治的29家企業實施掛牌督辦。
組織編制并實施了《第16屆亞運會環境安全保障應急預案》和7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子預案及2個重點場館環境安全保障專項預案,舉行了廣莞、廣佛肇等一系列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習,組織重點企業開展了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建立健全了多部門、跨區域的環境應急聯動機制。亞運期間全市環保系統應急值守人員共編排300人、車輛85臺,妥善處置了北江鉈污染事件,保障了全市環境安全。
2011年的環保工作將繼續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發揮亞運后續積極效應,以促進綠色發展和優化產業發展為先導,以深化總量控制和強化環境監管為重點,以構建生態安全格局和完善環境基礎設施為支撐,以推進區域聯防聯控和創新環境管理為突破,全面改善環境質量,保障環境安全,增強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進一步促進廣州“天更藍”、“水更清”、“城更美”,為廣州市率先加快轉型升級,建設低碳廣州、智慧廣州、幸福廣州和全省宜居城鄉“首善之區”提供優良的環境保障。